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河北美术学院关于宣传贯彻落实〈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〉的通知》(河美安发〔2025〕7号)文件要求,切实做好《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》(冀应急〔2025〕7号)的宣传与落地工作,进一步强化我校安全生产管理,筑牢校园安全防线,安全无小事,责任大于天。让我们共同携手,以举报监督为抓手,筑牢学校安全生产防线,营造安全、稳定、和谐的育人环境。
举报奖励政策详见附件!
初审:周曼丽
二审:郝金龙
终审:兰新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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